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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2016年11月30日 13:46  点击:[]

各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营造安全、有序、舒适的学习及生活环境,引导同学养成健康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结合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安吉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管理
    1.依据学生手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公寓大门开放时间:周日至周四6:30—23:00,周五至周六6:30—23:30。为养成科学的作息习惯,建议各寝室于23:00前自主熄灯。对于过晚不熄灯的寝室请各书院不定期组织上门提醒。
    2.学生事务中心和后勤事务中心将联合加强作息管理,实行晚归学生登记通报制度,学生没有经过老师批准或请假手续,没有特殊情况,将依据门禁晚归刷卡记录,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住宿管理
    1.凡在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学校安排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按照学校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同寝室学生有义务将该情况报告宿管员、保卫办老师及辅导员老师。因擅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豢养宠物,屡教不改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4.文明守纪,注重修养,严禁酗酒晚归或酒后滋事。
    5.学生因事进入异性寝室需经宿管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更不能出现翻窗或翻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
    6.依据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扰乱宿舍管理秩序者,视其情节,将给予警告至留校查看处分。
   三、卫生管理
   1.各寝室要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监督的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天进行卫生清整,保持寝室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2.住宿学生应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尊重、珍惜保洁工作人员劳动成果,保持公共环境无垃圾,室内袋装垃圾及时带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危险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存放点;自觉保护环境,爱护公寓周围绿化地。
   3.学生事务中心和后勤事务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寝室开展安全及卫生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文明寝室检查结果与学生个人及班级相关评奖评优挂钩,并将作为学生干部考核、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重要依据。
   四、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禁止在寝室内吸烟、乱扔烟蒂等。且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或危险用品,更不得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爱护公寓内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动用,不得占堵消防通道。
   3.加强防盗意识,学生离开寝室和休息期间注意锁好门窗(门窗损坏的请及时报修);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宿舍区域发现陌生人、推销员或可疑人员,应主动报告。

                         

学生事务中心、后勤事务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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