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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管委会后勤事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023年02月16日 10:34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后勤事务中心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是后勤事务中心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日常重要行政事项的平台。

第二条 主任办公会议由后勤事务中心主任组织召开并主持,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纪要等会务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主任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管、物业部经理、餐饮部经理。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时,通知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不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一般不举行正式会议。

第四条 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由主任决定召开,参加人员应准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主任请假。

第五条 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勤事务中心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议事范围为:

(一)传达、讨论上级党政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传达学校的有关决定,研究制定贯彻措施,部署工作;

(二)审定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

(三)审定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月度用款计划、重大财务收入、重大经费支出、重要管理制度和中心重大改革方案等;

(四)制定并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五)研究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调配方案;

(六)审定中心内部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等;

(七)研究制订激励措施和办法,对员工进行教育、考核和奖惩;

(八)研究指导当前工作,解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把握工作进程,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九)听取中心各方面工作的情况报告;

(十)讨论决定中心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凡拟提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最晚在会前一天,由部门主管向各分管领导提交议题草案、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分管递交办公室。经主任同意后,于开会前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备。对比较复杂和重要的议题,尤其是涉及政策性比较强的重要问题,办公室要提前向会议组成人员通报会议大致内容,各部门做好沟通工作,达成初步意见再上会。

第七条 主任办公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对提出的解决方案要进行论证,最后由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各有关部门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若有不同意见,在贯彻执行的同时,允许保留意见。

第八条 严格会议保密制度,有关会议过程及情况,任何人不得泄漏。

第九条 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以备案备查。会议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由主持人签发,视情况抄报有关领导、部门,抄送相关部门,发送与会人员。

第十条 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由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传达,负责催办、督办、记载办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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