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食堂合作档口项目负责人招聘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经安吉校区后勤事务中心采购工作小组对应聘单位和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排序推荐,并提交校区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合作档口项目负责人招聘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档口 名称 | 地点 | 面积 (平方) | 每月保底营业额 | 负责人 | 
   
    | 项目一 | 1号 档口 | 食堂一楼西北角窗口 | 21.65 | 提取营业额2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5万元按5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夏 冰 | 
   
    | 2号 档口 | 食堂一楼西南角窗口 | 65.16 | 提取营业额2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周友丽 | 
   
    | 3号 档口 | 食堂二楼正东角窗口 | 50.60 | 提取营业额2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8万元按8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张义红 | 
   
    | 4号 档口 | 食堂二楼西北角窗口 | 42.75 | 提取营业额2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8万元按8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田 萌 | 
   
    | 5号 档口 | 食堂二楼西南角窗口 | 31.57 | 提取营业额2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5万元按5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王 俊 | 
   
    | 项目二 | 6号 档口 | 食堂三楼东北角餐厅 | 60.01 (含餐厅面积) | 提取营业额1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7万元按7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韩大个 | 
   
    | 项目三 | 7号 档口 | 安吉校区食堂三楼东西角餐厅 | 995.39 (含餐厅面积) | 提取营业额10%作为管理费,月营业额不足25万元按25万元计提,一年按9个月计算。 | 湖州新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7天(2022年7月13日-7月19日),在公示期内凡对以上人员入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材料向后勤事务中心餐饮服务部或后勤事务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寿老师
联系电话:0572-5661405
 
 
 
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后勤事务中心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