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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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主题 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25年10月24日 17:12  点击:[]

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校园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科技大学安吉校区2025年校园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周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同行文明交通、共守平安科大”为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警校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素养,规范校内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活动时间

1027-11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机动车的管理

1、加强校门管控。校外车辆凭审批通过的校园通行码出入校园,教职工员工及合作单位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无通行码(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规范校内行驶。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出入校门等区域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平直路段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通过路口、坡路、人行横道、人流密集路段,应减速慢行,文明礼让严禁校内随意鸣笛、超速、轰鸣、逆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飙车等违法及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严禁使用远光灯。

3、倡导文明停放。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禁止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等地点违规停放严禁私自挪用校内交通辅助设施(如方锥、石墩)停放

4、强化校园班车、公务车辆及校园公交车的运营检查和管理,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二)校内教职工电动自行车行驶及停放 。(学生禁止骑电动车自行车)。

1进出校门应减速慢行,校内限速25公里/小时;骑行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骑车载人、逆行、使用手机等违章行为。

2车辆应在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违规将可拆卸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电瓶)带至办公室等室内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室内、在室内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

3电动自行车应在校内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火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公共门厅等违规停放。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顿

严禁在校园内驾驶“三无”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各部门、各书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教职工、学生拥有机动车、摩托车(包括燃油助动车)和大功率电动车的情况进行排摸,对其进行教育和劝阻;加强校内租赁单位人员车辆的规范管理;学校将根据上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和学校交通管理规定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二)强化校门及主要关键路口管控。加强安保力量配备,在校门及主要关键路口进行机非车辆违规行为集中查纠;利用校园监控,对超速、违停、逆行等违章行为进行定期通报和处置(每月通报一次);同一车辆在校内每学期违章行为超过3次,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如需重新进入校园,需经所在学院(部门)和安全保卫部审批同意。

(三)开展集中清理。学校将对校内各停车区域内长期停放、积灰严重的机动车“僵尸”车辆及非机动车进行集中联系和清理,相关车主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置,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通知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和提醒,做好解释工作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师生合理诉求,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引导本单位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安吉校区学生与安全事务中心

2025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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