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校区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底工作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校区教职工2025年师德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学校合同制教职工参照执行。
1.中层干部、参照中层干部管理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另行考核。
2.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继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除外)由学工部与研工部牵头根据学校考核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3.在初期、见习期内的教职工参加本部门考核,只写评语,不评定考核等级,不作正常考核年限计算。
4.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5.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6.公派出国人员、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访学的人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对照其进修期间思想政治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访学情况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7.挂职锻炼、援疆、扶贫或参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或建议档次,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者,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8.校内调动人员, 由所在部门综合其在原部门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借调人员, 由原部门综合借调单位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
9. 离岗创业人员, 由所在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10.校企双聘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校企合作三方协议》考核要求另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 师德考核。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着重考核教职工在师德师风、“ 三育人” 以及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学习、学术规范、服务集体等方面,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浙科大党发〔2024〕 66 号)文件执行。
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 2025 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浙科大人〔2024〕35 号)执行。
三、考核方法
1.师德评价: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及其他教职工进行师德评价并做好记录,等次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师德评价须在年度考核前完成。
2.成立2025年度安吉校区考核评议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汤力峰
成员组成:汤力峰、龚金炎、范俊强、郑政伦、曹 赟、杨云飞、任 宁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曹 赟
四、考核结果认定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对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凡有教职工出现违反规定的师德失范行为,年度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具体档次认定根据师德考核文件和年度考核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教职工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等方面的依据。
1.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在职称评审、推优评先、表彰奖励、职务职级晋升、教学业绩考核优秀和教研、科研和人才项目、研究生导师招生等方面的申报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2.年度考核结果应用按照考核文件执行。
3.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23〕68号)文件精神,因学在全省2024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25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参加考核人数的 25% (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 1)。
2.请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做好 2025年度个人考核工作。2025年12月 31 日前组织教职工完成数字人事系统个人填报(操作步骤见附件2)。
3.各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研究讨论考核结果。2026年 1月 12日前交《2025 年度教职工师德和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电子表和纸质表各一份、《2025 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考核表》(A4 纸正反面一页,见附件4)每人一份,本人签字,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交综合办(提交前请仔细核对表头年份)。其中,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继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除外)待考核结果确定后, 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录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4.非编员工考核原则上参照在编教职工考核方法执行,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聪 电话:0572-5661389
附件:
1.2025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和个人年度考核系统填报说明
3.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和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4.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考核表(在编员工)
安吉校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