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总结2025-2026学年校区学生宣传工作成果,激发全体宣传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现决定开展安吉校区“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党总支下属融媒体中心成员、校区团委下属学生组织宣传成员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按5%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新闻工作者”,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表彰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无无故缺勤记录,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宣传任务;
2、参与校区或所属组织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不少于3次。
(二)专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维度 |
具体要求 |
可参考佐证材料 |
工作成果 |
在校区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作品不少于3篇(或单篇阅读量超过1000);或策划的宣传内容获得广泛好评 |
作品链接、阅读量/点赞量截图、指导教师评价 |
创新能力 |
提出并实施1项及以上创新宣传方案(如新栏目、新形式),取得可验证的效果提升 |
方案文本、效果对比数据 |
影响力提升 |
个人或主导的作品有效提升校区知名度(如被上级单位转载、获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
转载证明、获奖证书 |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安吉校区优秀新闻工作者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围绕工作成果、创新能力及影响力提升等维度进行个人工作总结。融媒体中心成员将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部长,经部长汇总后报送主席;其他学生组织人员将材料交至校区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二)考核推优。由安吉校区管委会相关老师组建评审委员会,对自主申报人员开展综合评定。评定指标包括思想品德(10分)、工作态度(20分)、工作能力(30分)、工作成绩(30分)及工作参与度(10分)五个方面,总分达85分(含)以上者,认定为考核优秀,授予安吉校区“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通过校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五、材料报送
申请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6月12日(周五)15:00前报送综合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行政中心430,0572-5661020;联系邮箱:506955653@qq.com
安吉校区融媒体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