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要负责门卫管理、校内巡逻、校内监控等工作,同时协助保卫办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校的大局稳定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主要职责
一、提高警惕,搞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灾害"为内容的"四防"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出入登记,检查。对校内身份不明不员进行盘查,并限期离校。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心沟通、协调。
三、负责校内昼夜巡逻,保护师生员工的全部财产安全,积极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发生灾害天气,积极响应校区应急预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保护现场,配合保卫处、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调查,侦破工作。
五、做好重大活动、节日和寒,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违反校规或来校滋事的校外人员,有权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态度不好或问题严重的有权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严格监控管理,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监控设施进行管理。查看监控流程依照部门审批→中心审批(308办公室)→校卫队核实(309办公室)→进行调取→结果反馈。
七、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按照校保卫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积极完成校领导和保卫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24小时值班电话:0572-5661110